专利无效,是指专利在被授权后,发现其并不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中规定的专利授权条件,经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确认并宣告无效。专利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专利权人或专利权转让人应向被许可实施专利权人或专利权受让人返还全部或部分专利使用费或专利权转让费。那么,专利在什么情况下会被无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四条的规定,专利无效宣告请求的理由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主题不符合专利授权条件,包括: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或者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或与他人之前取得的合法权利冲突。
2.专利申请的不合法情形,包括:说明书没有充分公开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利要求书不是以说明书为依据;申请文件的修改超出规定范围;专利的主题不符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的定义;权利要求书不清楚、简明或缺乏解决其技术问题所必需的技术特征。
3.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包括: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损害公共利益;科学发现等法律规定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
4.重复授权的情形,包括: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将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即一项发明创造只授予一个人专利权。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出现上述情况将不能取得专利权,已经取得专利权的可以进行专利无效宣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