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人有哪些权利?下面是鼎智知识产权小编在网上找的一些资料,希望能够解答你的疑问:
(一)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内容
1、复制权
实际上是重新制作含有该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2、商业利用权
是指专有权人为商业目的而利用布图设计或含有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的权利。
但是布图设计权并不包括精神权利。
(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行使
1、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转让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转让,就是权利人将其全部权利转让给受 让人所有。根据我国《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的规定,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知识产权部门登记并公告。
2、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许可
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保护
(一)保护期限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的保护期限为10年,自布图设计登记申请之日或在世界任何地方首次投入商业使用之日计算,以较前日期为准。但是,无论是否登记或投入商业利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自创作完成之日起15年后,不再受到保护。
(二)侵权行为
所谓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侵权,是指侵犯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人的权利,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人的复制权和商业利用权。
(三)侵权责任及制止措施
1、侵权责任的形式
(1)民事责任
(2)行政责任
2、即发侵权的制止
限制
(一)合理使用或利用
1、为个人目的的复制
2、供教学研究而复制
(二)反向工程
是指对他人的部图设计进行分析、研究然后根据这种分析评价的结果创作出新的部图设计。(此行为不视为侵权)
(三)权利穷竭
是指集成电路部图设计权人或经其授权的人,将受保护的布图设计或含有该布图设计的半导体集成电路产品投入市场以后,对与该布图设计或该半导体
成电路产品有关的任何商业利用行为,不再享有权利。
(四)善意买主
善意买主法律给予豁免。
(五)强制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