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特许厅(KIPO)发表,近期商标申请呈现出加快审查请求的增长趋势。
对于商标审查,原则上是以申请顺序行使。但是,对于所有申请无一例外的适用一个原则的话,在有必要迅速获得权利或有可能发生侵权行为的情况下,存在无法适时保护申请人权利等问题。因此,韩国商标法通过2009年的修订规定了针对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给予优先于其他申请审查的加快审查制度。
以2020年1年为基准,一般商标申请的注册所需时间从申请到注册约为7个月,但是请求加快审查的商标申请案件,需要2个月的审查时间,相比正常审查等待时间缩短了5个月左右。根据韩国商标法,商标的加快审查请求人可以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加快审查请求可以在商标申请同时请求,或者在商标申请还未启动审查的情形下请求,但是对于待审查剩余时间在2个月以内的商标申请,加快审查请求将不予受理。
请求加快审查的商标申请应当符合(i)申请人正在或者准备使用所有指定商品,或者(ii)第三人使用与申请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并指定相同或相似的商品。(但是,依据马德里议定书申请的国际注册商标为基础提出的韩国申请商标,不可以请求加快审查。)另外,从2019年7月开始,申请人给韩国特许厅认可的商标检索机构委托商标检索的话,根据检索报告也可以提出加快审查请求。从而,韩国商标的加快审查请求案件相比去年增加了1500多件。(注:2009年654件 → 2012年2895件 → 2014年3487件 → 2018年5734件 → 2019年7595件)
韩国特许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加快审查制度是为了提供希望早日获得权利的申请人尽快得到审查结果而引入的制度,对于想要尽快确认审查结果的申请人来说,该制度不仅是很好的政策,而且还可以迅速确立权利关系,从而起到了纠纷最小化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