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的专利权人,即发明人,可以填写一人或多人。因为现在是一个合作性社会,一个人单独发明专利十分困难,所以发明过程中会有许多合作,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允许出现的。在填写发明人时,也可以填写多个名称,这种填写顺序即为专利发明人顺序,这一顺序专利法对此是否有要求?有什么影响?下面鼎智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
首先,专利发明人顺序在法律上是毫无意义的。
第二,如果双方就专利发明人顺序有特别协议,可以根据协议自行处理。
法律上没有关于谁写在前面、谁写在后面的特别规定,但由于这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所以仍然需要尊重意思自治原则,即双方可以自行商定,如果有人认为自己在前面有好处,或者当单位评定职称时,就谁写在前面和谁写在后面可以有一个特殊的协议。这样双方就可以自己谈判这个问题了。协商后的结果,法律是认可的,可以根据协商的结果书写顺序。
第三,专利权的申请权和专利权的取得需要所有发明人的共同同意。
如果专利是多人共同智慧的结晶,属于多人的共同成就,因此在申请专利权时必须征得所有人的同意。
以上规定是我国专利发明人顺序的有关规定,事实上,顺序并不十分重要,不过对于一些单位来说,如果需要评职称或一些奖金,这个专利发明人顺序就重要了,可以自己先协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