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西哥知识产权制度的法律基础是其1991年6月27日颁布的《墨西哥工业产权法》。墨西哥知识产权局是由墨西哥原工商部建立的独立机构,主要负责墨西哥专利申请和商标注册等工作。
根据墨西哥《墨西哥工业产权法》,任何个人或法人均可申请墨西哥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同时,墨西哥也参加了许多保护知识产权的国际组织,加强了国内法律制度,以保护知识产权。这些法律将墨西哥专利的保护范围扩大到几乎所有生产工艺和产品,包括化学、合金、药物、生物技术、植物品种。
一、墨西哥专利审查制度
1.墨西哥发明专利
墨西哥发明专利申请实行18个月的早期公开,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当一份墨西哥发明专利申请无法达到授权条件时,申请人可以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或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3个月内申请将墨西哥发明专利申请转为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逾期不转换的,视为放弃申请。
2.墨西哥实用新型专利
墨西哥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只进行形式审查,不进行实质审查。形式审查符合要求者,专利局将授权并颁发专利证书、予以登记。
3.墨西哥外观设计专利
墨西哥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形式审查之后,无需实质审查,满足条件即予以登记注册,授予专利权。
二、墨西哥专利申请途径
1.墨西哥发明专利
我国向墨西哥申请发明专利的途径分为以下两类:
(1)巴黎公约;
(2) PCT专利申请。
2.墨西哥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向墨西哥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
3.墨西哥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向墨西哥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途径为巴黎公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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