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都有哪些原则?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事物都有自己的规则,申请专利也不例外。一般来说,申请专利有下列五个原则:请求原则、书面原则、在先申请原则、优先权原则和单一性原则。
1.请求原则
在中国,申请专利完全是自愿的,除了特定领域之外,一般都没有强制性要求。
2.书面申请原则
即需要按照申请专利的规定向专利局提交统一格式的书面材料,经申请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而专利文件的撰写工作的专业性非常强,还是建议申请人让依法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来代理。
3.在先申请原则
在先申请原则指的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就同一项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将授予先提交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对于申请人来说,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则,同时也是在告诉申请人:在申请专利的时候,要果断,不要犹豫,不要拖延,只要有切实可行的想法,就要马上开始准备申请专利。
如果不同申请人在同一天就相同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并且这项专利申请满足授予专利权的条件,则将通知俩申请人自行协商。申请人未答复的,两件专利申请均视为撤回;协商不成的,或者在申请人陈述意见后或进行修改后仍不符合《专利法》第九条的要求的,两件专利申请均予以驳回。
4.优先权原则
申请人先在外国申请专利,再向中国专利局申请同一主体的专利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享有优先权。但在申请中国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时,必须是在向外国首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内,外观设计则必须在6个月内。
申请人在国内首次提出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之日起的12个月内,就同一主题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的,可以享有优先权。连续两次申请同一主题的专利的前提是必须对原有技术进行改进,且第二次提交的技术必须包含之前提交的所有技术内容。
5.单一性原则
单一性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两项及以上的发明创造不能作为一项申请提出;二是同一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权,同一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两项及以上的专利权。
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客服,或直接电话联系我们18127086712(骆生),鼎智将竭诚为您服务!深圳鼎智知识产权创始于2007年,13年知识产权成功经验,专注于深圳专利申请、国外专利申请、深圳政府项目申报、企业贯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户办理、商标注册、企业信用修复、注册公司、注册香港公司、软件著作权、法律顾问、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服务,鼎智知识产权助力企业扬帆起航、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