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东莞专利申请时,需提交必要的申请文件,并按规定缴纳费用。东莞专利申请必须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文件申请,不能用口头说明或提供样品、模型等来代替纸质或电子的申请文件。办理东莞专利申请过程中的所有手续都要按规定签名盖章,签名要与申请表上填写的姓名一致,签名和公章不得复印。
在东莞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需要证明文件或附件,应提交证明文件或附件的原件,不得提交复印件。如果只有一份原件,允许提交复印件,但必须附上公证处开具的复印件与和原件一致的证明。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以下顺序排列:请求书、说明书摘要、说明书摘要附图、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和说明书附图。外观设计专利申请文件应当按照请求书、外观设计图片或者照片以及外观设计简要说明的顺序排列。
东莞专利申请的所有文件都应为A4纸尺寸(210毫米x297毫米)的纸张。申请文件中的文字要从左到右排列,在纸张的左侧和顶部留25毫米的空白,右侧和底部留15 毫米空白,以便出版及审阅。申请文件各部分的首页都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统一表格。表格可以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
东莞专利申请文件的所有内容均要使用汉字。外国人的姓名、地名、或科技术语等没有统一中文译文的,在其中文译文后加上括号注明原文。如果申请人提交的附件或证明文件是外文的,应附上中文翻译件。申请文件需使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等字体打字或印刷,字迹需为黑色,高3.5—4.5毫米,行距2.5—3.5毫米。如果东莞专利申请文件中有图纸,需使用墨水和绘图工具或绘图软件绘制,线条应该均匀清晰,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项目蓝图。
以上就是鼎智对东莞专利申请要求的详细讲解,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想要了解更多有关东莞专利申请的信息的话,欢迎咨询在线客服或是拨打鼎智服务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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