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一种重要的知识产权。
一项发明创造完成以后,往往会产生各种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中最主要的就是发明创造应当归谁所有、权利的范围以及如何利用的问题。如果发明创造没有受到专利保护,则难以解决这些问题,其内容披露以后任何人都可以利用这项发明创造。发明创造被授予专利权以后,专利法保护专利权不受侵犯。
任何人要实施专利,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必须得到专利权所有(或持有)人的许可,并按双方协议支付使用费,否则就是侵权。专利权所有人有权要求侵权者停止侵权行为,因专利权受到侵犯而在经济上受到损失的,还可以要求侵权者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这些要求,专利权所有人有权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行政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专利权的性质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排他性、时间性和地域性。
①排他性,也称独占性或专有性,是专利权所有人对其拥有的专利权享有独占或排他的权利,未经其许可或者未出现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况,任何人不得使用,否则即构成侵权,这是专利权最重要的法律特点之一。
②时间性,是指法律对专利权所有人的保护只在法定期限内有效,期限届满后专利权就不再存在,此发明创造随即成为人类的共同财富,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利用。
③地域性,是指任何一项专利权,只有依一定地域内的法律才得以产生并在该地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这也是区别于有形财产的另一个重要法律特征。根据该特征,依一国法律取得的专利权只在该国领域内受到法律保护,而在其他国家则不受该国家的法律保护,除非两国之间有双边的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协定,或共同参加了有关保护专利(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
鼎智知识产权总结,专利权并不是伴随发明创造的完成而自动产生的,需要申请人按照专利法规定的程序和手续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经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申请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果申请人不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提出申请,无论发明创造多么重要,都不能享有专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