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森堡专利类型分为发明、短期发明和外观设计三类,其中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如果申请人不要求新颖性审查,则为短期发明专利,保护期限为6年,由于不要求新颖性审查大大减少了审查工作量,短期发明专利申请一般6个月即可授权下证。卢森堡专利申请接受英语申请,但权利要求需要翻译成德语、法语或卢森堡语。
一、卢森堡专利申请审查制度
1.卢森堡发明专利
卢森堡发明专利的申请流程与中国基本相同:提交申请、形式审查、早期公布、可选新颖性审查、专利授权。不同之处在于,卢森堡专利申请自申请日起18个月后早期公布,或者根据申请人的要求提前公布,但不得早于卢森堡专利申请日起两个月前;申请人可以在提交卢森堡专利申请后18个月内要求进行新颖性审查,审查报告将在9个月内出具,申请人可以根据审查报告的结果修改说明书;未经新颖性审查的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6年。
2.卢森堡短期发明专利
审查程序:专利申请—受理—初审—授权。
审查周期:从提交申请到授权约6个月。
3.卢森堡外观设计
卢森堡的外观设计专利由比荷卢知识产权局注册和保护。经BOIP批准的外观设计专利将自动在该国生效。比荷卢知识产权局不对外观设计专利进行实质审查,而只是进行形式审查,并审查其是否违反公共政策和社会道德。
二、卢森堡专利申请渠道
1.卢森堡发明专利及短期发明专利
(1)巴黎公约途径;
(2)PCT国际申请进入卢森堡。
2.卢森堡外观设计
(1)巴黎公约渠道:国家申请
(2)OHIM渠道:欧共体外观(RCD)
(3)比荷卢申请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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