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申请条件
1、补贴对象
(1)奖励补贴:2016年3月23日(含当日,下同)以后,深圳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引进的杰出人才(以下简称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2016年3月23日以后,经过认定的国家级领军人才、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和海外A类、B类、C类人才(以下统称高层次人才)可以作为申请人申请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
(2)工作经费。2016年3月23日以后,在深圳市选出的两院院士和引进经认定的杰出人才,所在用人单位可作为申请人申请杰出人才工作经费。
2、补贴条件
(1)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提出申请补贴的,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合同规定在深圳的工作时间每年不得少于9个月)。
2.没享受过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十年的住房政策。
3.杰出人才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2)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国内高层次人才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申请补贴的,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
2.社会保险费在深圳市依法连续缴纳,其中首次申请的,不少于3个月(不包括补缴,下同);申请续发的,每次连续缴纳不少于12个月。
3.在人才认定(确认)的有效任期内。
4.没享受过深圳市购房优惠政策。
5.地方级领军人才、后备级人才要有深圳市户籍。
(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用人单位申请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工作经费的,需要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在深圳市登记注册。
2.与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
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在深圳全职工作。
二、项目扶持力度
奖励补贴标准为160万元,奖励补贴按五年任期分次发放,每任期年度每人发放一次。
有什么不懂的问题可以咨询我们在线客服,或直接点击电话咨询:18127086712(骆生),鼎智将竭诚为您服务!深圳鼎智知识产权创始于2007年,13年知识产权成功经验,专注于专利申请、国内外专利申请、深圳政府项目申报、企业贯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深户办理、商标注册、企业信用修复、注册公司、注册香港公司、双软认证、法律顾问、代理记账、财税咨询等一站式财税服务和其他知识产权相关服务,鼎智知识产权助力企业扬帆起航、快速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