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年度和2022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1﹞26号)文件要求,为顺利完成龙华区2021年年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及时确定联网直报调查单位库,我局于近期开展一套表调查单位增减变动审核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时间
2021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分两批次进行。
(一)第一批年度审核
2021年11月20日前,完成第一批拟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
(二)第二批年度审核
2022年1月5日前,补充上报“规下升规上”及新开业年报调查单位。
二、审核范围
(一)规模以上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二)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
1.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单位;
2.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零售业单位。
(三)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饮业单位。
(四)规模以上服务业
1.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以及卫生行业大类。
2.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
3.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包括: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社会工作行业大类。
三、审核类型
(一)第一批年度审核
1.拟纳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指上年第4季度及当年新开业(投产)的单位,下同),“规下升规上”单位,专业变更需纳入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纳入单位,停业(歇业)恢复运营单位。
工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服务业单位要求申报时必须已达到规模(限额)标准。
2.变更主要信息的调查单位。单位详细名称变更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变更单位,增加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下简称战新)企业标识的单位。
3.退出的调查单位。“规上转规下”需退出单位,注销或吊销需退出单位,专业变更需退出单位,辖区变更(跨省)需退出单位,非法人单位需退出单位,停业(歇业)需退出单位,其他原因需退出单位。
(二)第二批年度审核。
拟纳入调查单位。新开业(投产)单位、“规下升规上”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