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苏丹商标注册概述
苏丹现行商标法规主要基于1969年3月29日颁布的《商标法》,苏丹知识产权局负责统一管理商标事务,官方语言为阿拉伯语。苏丹商标专用权需要通过注册取得,虽然苏丹商标注册不是强制性的,但为了保护商标,就必须依法登记注册。苏丹商标注册采用“申请在先”原则。
苏丹是《巴黎公约》、《WIPO公约》和《日内瓦公约》等国际知识产权条约的缔约国,也是《马德里议定书》和《马德里协定》的缔约方,苏丹故商标注册既可通过“单国注册”的方式进行,也能通过“马德里国际注册”的方式进行。
二、苏丹商标注册要求
苏丹商标的构成要素有文字、图画、字母、图形、标语、商业外观/装潢等。属于酒类的商品不得在苏丹申请注册。申请人非苏丹居民的,须委托本国专门的商标代理人代办苏丹商标注册。
三、苏丹商标注册所需材料
1.商标图样;
2.商品/服务项目及具体类别;
3.申请人名称及地址;
4.委托书;
5.营业执照;
6.若声明优先权的,需提供优先权证明文件。
四、苏丹商标注册流程
苏丹商标注册的大致流程为:申请一受理一审查—公告一提交宣誓书一核准一发证。
五、苏丹商标有效期
苏丹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算,到期前6个月内可以办理续展,宽展期6个月,续展后有效期也为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