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是没事,就是想分享,具体分享什么呢?我也不知道”
好了,鼎智知识产权小编又又又来了,本篇文章给大家分享专利申请的文件及其相关要求,废话不多说,直接进入主题。
专利申请的文件及其要求:
(1)申请文件的基本组成
申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实用新型专利请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涉及氨基酸或者核苷酸序列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中应包括该序列表,并把该序列表单独编写页码,同时还应提交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规定的该序列表的光盘或软盘。申请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图片或者照片、简要说明。图片或者照片应当清楚地显示要求专利保护的产品的外观设计。申请人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提交彩色图片或者照片。外观设计的简要说明应当写明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用途、设计要点,并指定一幅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省略视图或者请求保护色彩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写明。对于同一产品的多项相似设计提出一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的,应当在简要说明中指定其中一项作为基本设计。
(2)申请文件的纸张要求
申请文件使用的纸张应当柔韧、结实、耐久、光滑、无光、白色。其质量应当与80克胶版纸相当或者更高。纸面不得有无用的文字、记号、框、线等。各种文件一律采用A4尺寸(297毫米×210毫米)的纸张。
申请文件的纸张应当单面、纵向使用。文字应当自左向右横向书写,不得分栏。纸张左边和上边应各留25毫米空白,右边和下边应当各留15毫米空白。申请文件各部分的第一页必须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定的表格。这些表格可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处、各地的专利代办处索取或直接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上下载。
(3)申请文件的文字要求
申请文件各部分一律使用中文,“中文”是指汉字。汉字应当以国家公布的简化字为准。外国人名、地名和科技术语如没有统一中文译名时,可按照一般惯例译成中文,并在译文后的括号内注明原文。申请人提供的附件或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上中文译文。
申请文件包括请求书在内,都应当用宋体、仿宋体或楷体打字或印刷,字迹呈黑色,字高应当在3.5~4.5毫米,行距应当在2.5~3.5毫米之间。申请文件不允许涂改。如确有必要增删更改时,应当在提出申请以后,通过补正手续办理。对申请文件的文字补正和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申请文件中有附图的,应当使用包括计算机在内的制图和黑色墨水绘制,线条应当均匀清晰、足够深,以能够满足扫描和复印的要求为准,且不得涂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