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鼓励宝安区事业单位加大基础研究力度,提高我区基础研究能力,根据《宝安区关于创新引领发展的实施办法》(深宝规〔2018〕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现启动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2020年宝安区基础研究项目(医疗卫生非资助类)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为宝安区医疗卫生领域的事业单位;
(二)项目内容围绕医疗卫生领域开展科学研究。
二、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请表(在申报系统中填报完毕后生成打印);
(二)科技查新报告复印件。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真实、完整的申请材料,每一项材料应加盖公章,材料需连续编制页码和目录并装订成册,要求一式三份,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各类证照、证明文件复印件需验原件。
三、申报时间
申报采用网上填写信息、纸质材料受理的方式。
(一)网上申报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2日18:00。
(二)纸质材料受理
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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