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华区数字经济专项人才认定参考条件
本部分所指的数字经济专项人才,是指从事数字产业化(工业互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集成电路)以及产业数字化(新型显示、智能制造装备、消费互联网、时尚创意、数字文化、生命健康)等工作,能促进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融合,在数字驱动发展方面具有引领、推动作用的数字战略管理人才、数字技术人才、数字化运营人才。
一、A类人才参考条件
(一)近5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数字经济领域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二)近5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经济领域项目的首席科学家、专家组组长、副组长及成员、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三)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1.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的国家实验室担任主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担任主任、副主任前2名、工程学术(技术)委员会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2.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的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担任主任、学术委员会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四)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设立、经国家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担任主任职务,且任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五)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1.年营业收入8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8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2.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与数字技术有关联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步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六)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1亿元人民币以上风险投资资金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七)近5年,在《福布斯》“全球数字经济100强”榜单企业中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八)近5年,入选《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九)近5年,在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前十名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十)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完成人;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完成人;3.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的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一)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工作,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钱伟长中文信息处理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专项奖芯片项目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3.中国仿真学会科学技术奖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4.中国计算机学会王选奖;5.冯康科学计算奖;6.云计算中心科技奖人才奖(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二)近5年,获得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区块链开发大赛特等奖、一等奖的获奖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三)近5年,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负责人。
(十四)近5年,国家能源产业创新平台负责人。
(十五)近5年,在经国家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国家级能源类科研平台和实验室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六)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能源领域企业工作,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以上项目前4名完成人。
(十七)近5年,在经国家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5G创新中心和5G实验室等前沿科技平台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八)近5年,从事智能制造领域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科技成就奖;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特等奖、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九)近5年,在生命健康行业领域,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药学发展奖特别贡献奖;2.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3.中源协和生命医学奖;4.中国细胞生物学学会创新奖(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二十)近5年,在时尚创意行业领域,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iF设计奖金奖;2.新加坡好设计奖金奖(Singapore Design Awards);3.美国IDEA设计奖金奖(IDEA Gold Winner);4.韩国好设计奖大奖(Good Design Selection);5.日本好设计奖至尊奖(Good Design Grand Award);6.意大利A' Design Award设计奖铂金奖;7.中国服装设计金顶奖;8.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特别贡献奖;9.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贡献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
(二十一)近5年,担任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对推动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人才(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二十二)近5年,对推动龙华版画产业数字化发展作出贡献,且获得全国美术作品展版画金奖的人才。
二、B类人才参考条件
(一)近5年,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子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前3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二)近5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数字经济领域项目子课题负责人、项目骨干前3名,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三)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1.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的省、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担任副主任、学术委员会副主任(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2.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的市(地级市以上,下同)、厅(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工程实验室担任主任职务(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每项仅可申报1人)。
(四)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设立、经省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担任主任职务,任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五)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1.年营业收入5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2.年营业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与数字技术有关联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步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六)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风险投资资金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七)近5年,在入选《财富》世界500强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的二级公司或地区总部担任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八)近5年,连续3年上榜中国互联网协会、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中心联合发布的“中国互联网企业100强”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九)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3.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钱伟长中文信息处理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科普项目、专项奖芯片项目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3.中国仿真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一)近5年,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资助(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内高端展会扶持除外)的项目负责人(每项目仅可申报1人)。
(十二)在我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连续不间断工作5年以上,持有华为认证ICT专家(HCIE)证书、思科认证互联网专家(CCIE)证书、红帽认证架构师(RHCA)证书、注册信息安全专业人员(CISP)证书或区块链技术软件开发高级证书,所从事领域与所持有证书密切相关,年薪金收入达到6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技术人才。
(十三)近5年,获得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区块链开发大赛特等奖、一等奖的获奖团队核心成员、二等奖获奖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四)近5年,广东省新一代人工智能开放创新平台负责人。
(十五)近5年,获国际对话系统技术挑战赛(Dialogue System Technology Challenges,DSTC)赛道冠军的人工智能研究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六)近5年,广东省能源产业创新平台负责人。
(十七)近5年,在经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省级能源类科研平台和实验室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八)近5年,在经省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5G创新中心和5G实验室等前沿科技平台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九)近5年,从事智能制造领域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青年科技成就奖;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4.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二十)近5年,在生命健康行业领域,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药学发展奖突出成就奖;2.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二十一)近5年,在生命健康领域企业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所开发医疗器械取得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所研发新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或所开发药品按国家规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研发项目负责人(每项目仅可申报1人)。
(二十二)近5年,在时尚创意行业领域,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且累计获得以下奖项3项以上者:1.iF设计奖;2.新加坡好设计奖;3.美国IDEA设计奖;4.韩国好设计奖;5.日本好设计奖;6.意大利A' Design Award设计奖;7.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一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8.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认定授予的“最佳时装设计师”;9.光华龙腾设计创新奖——中国设计业十大杰出青年提名奖。
(二十三)近5年,担任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对推动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人才(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二十四)近5年,对推动龙华版画产业数字化发展作出贡献,且获得全国美术作品展版画银奖的人才。
三、C类人才参考条件
(一)近5年,省级重点领域研发计划项目前3名负责人,课题组组长、副组长,且项目(课题)通过验收。
(二)近5年,在从事数字经济领域研究的市(地级市以上)、厅(重点)实验室、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市工程实验室担任副主任职务者(含筹建1年以上项目)(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三)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设立、经市级认定的企业技术中心担任主任职务,任期内考核结果为合格的(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四)近5年,担任以下职务之一者:1.年营业收入3亿元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2.年营业收入8000万人民币以上,或年纳税额1000万元人民币以上,拥有与数字技术有关联性的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集成电路步图设计专有权、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等)企业的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五)近5年,在累计获得经证监会或地方政府备案的风投机构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风险投资资金的数字经济领域企业担任董事长或总经理或首席技术官(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六)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的完成人;2.中国通信学会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的完成人;3.中国电子学会电子信息科学技术奖二等奖项目的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七)近5年,世界技能大赛网络安全、云计算类金牌项目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八)近5年,在龙华区数字经济领域企业工作,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钱伟长中文信息处理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吴文俊人工智能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九)近5年,获得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资助(产业服务体系扶持计划内高端展会扶持除外)的项目核心成员(每项目仅可申报2人)。
(十)近5年,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工业互联网大赛全国总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2.工信部主办工业APP大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项目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3.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高质量工业APP创新发展大赛一等奖项目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一)近5年,获得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主办的中国区块链开发大赛二等奖的获奖团队核心成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二)近5年,获国际对话系统技术挑战赛(Dialogue System Technology Challenges,DSTC)赛道冠军的人工智能研究团队核心成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三)近5年,获得深圳市人民政府主办的全国人工智能大赛一等奖、二等奖项目的团队带头人(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四)近5年,深圳市能源产业创新平台负责人。
(十五)近5年,在经市级部门单独或联合认定的市级能源类科研平台和实验室担任副主任以上职务的人员(各申请单位仅可申报1人)。
(十六)近5年,从事智能制造领域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2.中国机械工程学会科技奖优秀论文的第一作者;3.中国机械工业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4.中国机械工业集团科学技术奖三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七)近5年,在生命健康行业领域,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中国药学发展奖杰出青年学者奖;2.中国中医药研究促进会科技进步奖三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2人)。
(十八)近5年,在生命健康领域企业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所开发医疗器械取得第二、三类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不含二类诊断试剂及设备零部件)、所研发新药取得药品批准文号;或所开发药品按国家规定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的研发项目核心成员(每项目仅可申报2人)。
(十九)近5年,在时尚创意行业领域,从事数字化相关工作,获得以下奖项之一者:1.iF设计奖;2.新加坡好设计奖;3.美国IDEA设计奖;4.韩国好设计奖;5.日本好设计奖;6.意大利A' Design Award设计奖;7.中国十佳服装设计师;8.“汉帛奖”中国国际青年设计师时装作品大赛金奖;9.“中华杯”国际服装设计大赛金奖;10.“大浪杯”中国女装设计大赛金奖;11.深圳创意设计七彩奖设计之都特别贡献奖、创意设计大奖;12.中国纺织工业协会科学技术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二等奖项目前4名完成人;13.其他厅局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举办的创意设计类评选个人奖项最高奖。
(二十)近5年,担任地市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主要负责人,对推动区数字文化产业发展具有重要贡献的人才(各申请单位每年仅可申报1人)。
(二十一)近5年,对推动龙华版画、红木等产业数字化发展作出贡献,且获得以下奖项之一的人才:1.全国美术作品展版画铜奖;2.全国版画展中国美术奖提名奖、优秀奖;3.观澜国际版画奖;4.中国·观澜红木家具设计大赛、“观澜杯”全国红木设计雕刻大赛二等奖以上奖项。
参考条件说明:
1.上述数字经济领域范畴界定,以区行业主管部门印发的最新权威文件或最新解释说明为准,对所属产业领域存在争议的企业(机构)及个人,由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综合考察,以书面意见形式予以判定。
2.凡依托企业经营管理类职位、参照本参考条件相关条款认定为龙华区数字经济专项人才的,自申报起3年内,原则上不得变更工作单位。
3.对具备《龙华区数字经济专项人才认定参考条件》同等水平的,可申请通过评审认定为龙华区数字经济专项人才。
4.本部分所称“以上”均含本数。